生物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年修订)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基本原则,培养适应我国生物学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严谨的科学创新精神、较高的学术素养,系统掌握生物学及生物医学相关基础知识,具备较好的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生物医学领域科研、教学、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人文素养和学术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规范,杜绝剽窃、篡改、造假、选择性使用实验和观测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生物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关注学科发展前沿及热点,及时追踪国内外新进展,深入系统地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及相关学科的背景知识。
4.掌握在生物学学科特定领域内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实际工作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从文献、同行等处学习所需知识和研究方法的能力;具备不断学习、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撰写英文学术论文的能力和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 培养方向
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系统各个层次的种类、结构、功能、行为、发育和起源进化,以及生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的科学。遵义医科大学生物学为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学科依托我校医科大学属性的医疗资源优势,立足于贵州高原喀斯特生境生物资源的多样性与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着眼于我省常见的重大疾病、高发病等病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跟国际学术前沿,着力解决贵州省生物资源高附加值活性成分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和医药用价值,研究疾病的细胞分子机制及天然产物防治,助推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学科现有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和细胞生物学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微生物学:主要有真菌资源及开发利用和放线菌资源及开发利用等研究方向。
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主要有疾病分子机制与中药防治和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等研究方向。
3.生理学:主要有病理性疼痛及神经疾病的生理学机制、疾病的生理学分子机制等研究方向。
4.细胞生物学:主要有生殖生物学和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等研究方向。
第三条 学习年限
生物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第四条 培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入学教育与课程学习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实施细则》要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坚持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间应参加学校、院系及二级学科或教研室共同开展的入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后2年内应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二、科研训练
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科研技能训练,培养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时间不少于12个月。科研训练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指导小组及二级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可由3~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充分发挥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群体作用,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三、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五学期前完成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实践,形式可以是多种,如参与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辅导本科生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实验和课题设计、辅助教师开展教学改革、辅助参与临床教学与实践等。教学实践时间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担任课堂教学的研究生必须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完成教学实施环节中所有工作。二级学科或教研室应对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进行评定,经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答辩。
第五条 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一、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学位论文答辩前所修学分不少于28学分。课程包含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分要求不少于18学分,相关课程学习安排与学分要求见表1《生物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和表2《生物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设置一览表》。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教学实践四个部分,学分要求不少于10学分。
表1生物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学 位 课 |
公共必修课 |
公共英语 |
2 |
第一学期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第一学期 |
自然辨证法 |
1 |
第一学期 |
专业核心课程* |
专业基础课 |
≥4 |
第一学期 |
专业课 |
≥2 |
第五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 |
专业英语 |
1 |
非 学 位 课 |
选修课程 |
限制性选修课 |
实验室安全知识 |
1 |
第一学期 |
科研写作与学术规范 |
1 |
其他选修课 |
≥1 |
第一学期 |
必修 环 节 |
学术活动 |
≥4 |
第六学期答辩前完成 |
开题报告 |
2 |
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 |
中期考核 |
2 |
第五学期期末 |
教学实践 |
2 |
申请答辩前 |
总计 |
≥28学分 |
申请答辩前 |
*注:生物学专业核心设置见表2
表2 生物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授课部门 |
备注 |
|
专 业 基 础 课 |
细胞生物学 |
36 |
2 |
1 |
基础医学院 |
至 少 选 3 门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6 |
2 |
1 |
基础医学院 |
分子遗传与表观遗传 |
36 |
2 |
1 |
基础医学院 |
生物信息学 |
36 |
2 |
1 |
基础医学院 |
卫生统计学 |
54 |
3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 业 课 |
二级学科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授课部门 |
必 修 |
生理学 |
生理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3 |
生理学教研室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进展 |
36 |
2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
微生物学 |
微生物学及应用 |
36 |
2 |
3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 |
细胞生物学 |
细胞生物学进展 |
36 |
2 |
3 |
细胞生物学教研室 |
生殖生物学 |
36 |
2 |
3 |
细胞生物学教研室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授课部门 |
备注 |
非 学 位 课 |
选 修 课 |
医学电镜技术及应用 |
18 |
1 |
1 |
电镜中心 |
至 少 选 1 门 |
高级免疫学技术 |
18 |
1 |
1 |
免疫学教研室 |
组织学与病理学技术 |
18 |
1 |
1 |
病理学教研室 |
医学微生物学技术 |
18 |
1 |
1 |
微生物学教研室 |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 |
18 |
1 |
1 |
医学仪器分析教研室 |
细胞培养与分析技术 |
20 |
1 |
1 |
医学仪器分析教研室 |
文献检索 |
36 |
2 |
1 |
文献检索教研室 |
任 选 |
高级局部解剖学 |
36 |
2 |
2 |
解剖学教研室 |
干细胞原理、技术与临床 |
18 |
1 |
1 |
细胞工程实验室 |
科研基本素质培养 |
18 |
1 |
2 |
基础医学院 |
科技论文绘图技术 |
18 |
1 |
1 |
医学仪器分析教研室 |
医学实验动物学 |
20 |
1 |
1 |
细胞生物学教研室 |
生命伦理学 |
18 |
1 |
1 |
人文医学研究中心 |
除上述课程外,全校所有学科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
二、课程成绩登记
生物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8分,学位课程≥70分计算学分,非学位课程≥60分计算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读期间,每门课程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合格,获得相应学分;重考不合格者,每门课程有一次重修机会(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开课时重修),重修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课程教学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讲座、教学研讨会和科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采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课程论文、文献阅读、课堂讨论、调研报告并组织汇报等多种方式。
1.英语
英语课程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课,入学之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以75分登记;专业英语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由各学科或教研室负责组织考核。
2.学术活动
为开阔视野,开拓思维,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并将参加学术会议的级别、学术报告题目、时间等填入《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本》,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学术活动积分不少于4分,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在申请答辩时,交由各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记4学分。
3.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9月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开题通过记2学分。
4.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科研进展状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全面审核。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期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
5.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完成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实践,认真完成教学实践环节中所有工作。二级学科或教研室应对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进行评定,经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答辩。教学实践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第六条 教学实践活动
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形式可以是多种,承担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学时,其他教学实践活动如参与辅导本科生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实验和课题设计、辅助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等可折合教学学时。如全程听完一门课程计10学时,参加一次教研室集体备课折合1学时,试讲1次折合2学时,每带教1学时折合1学时,协助老师带教1学时折合0.5学时,协助指导本科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等项目或比赛折合20学时等。教学实践时间各二级学科或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担任课堂教学的研究生必须通过试讲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须参加集体备课,并根据课程需要协助教学秘书完成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教学实践考核由教研室或学科组织完成,并对硕士生的教学能力、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 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硕士生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即是完整的科研训练过程。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选题
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生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符合学科专业方向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面向科技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预期结果对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硕士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开题报告》,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硕士点或教研室同意后,提交所属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并于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
申请开题的基本条件:完成部分预实验工作。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后,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名后,交二级学科,基础医学院审批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开题形式: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专家小组由3或5名学术造诣较深的同行专家(硕导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组成,就研究生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价值和科学意义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方面。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完善。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三、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科研进展状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全面审核。研究生须在入学后第五学期末完成中期检查,各二级学科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基础医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备案。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四、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原始记录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填写。
五、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学位论文由论文正文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撰写的具体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及排版要求》。
六、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院系审核批准,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对学位论文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参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学位论文评阅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应在正式答辩前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硕士生应根据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且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论文正式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审专家资格、人数、答辩程序等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执行。如不能按期答辩者,应提交《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硕士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遵义医科大学生物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所属学科学术学位。
第九条 分流退出机制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义医科大学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可进行合理分流退出。
1.累计三门学位课程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2.学位论文开题两次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三次开题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4.硕士生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申请延期,在延期期间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培养年限,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则作结业处理。
第十条 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各二级学科(教研室)以及导师负责制三级管理体系,并设置了各二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和学科秘书的协同管理体系。
2.生物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对硕士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3.在生物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负责督导硕士生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阶段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切实把好硕士生培养质量关。
4.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论文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导师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监督课题实施、开展学术训练和教学能力训练等,同时关注硕士生个人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硕士生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攻读遵义医科大学生物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本方案生效之日起,原有方案自动作废。
3.本培养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生物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解释。